close


“如果爸爸中了樂透大獎就帶你去加拿大玩…”這句話是George告訴Jasmine的,
我們偶爾也會提起這句…,也因為這樣我平日消費所取得的發票都交給Jasmine對
獎,對了好幾個月後,她深深發覺原來要中獎是如此地困難,屢屢對了好幾十張的
發票還是全進了碎紙機,這次交付給她的任務終於有了結果,不中則已,一中就雙
喜臨門,兩張一模一樣的末三尾號碼中了兩百元,雖是最小獎但她終於感受到中獎
的意外喜悅。

現在中獎可不用跑郵局,到最方便的好鄰居7-11就可以換現金,還可以儲值到I CASH
卡裡頭,很順利的儲值了四百元在ICASH卡裡,但不久接到7-11的來電,說其中一
張發票因為未看清楚消費金額為零,該張不得兌換獎金,我也很認份地再次回到
7-11,以直接退還現金200元的方式給櫃檯,非我之財勿拿之。



此時注意到這張不能領獎的發票是我儲值摩斯漢堡卡的儲值發票,店家依照規定預
收款項開立發票,但消費金額為零,所以此張發票號碼中獎亦不能兌領獎金,店員
和我解釋著有兩種情形不能兌換,一為發票上已開立公司行號的統一發票,另一則
如我的發生狀況,消費金額為零甚或是負值,想想…還好這張只是中最小獎200元,
如果是中特獎、頭獎之類的那可真是千嘆、萬嘆、聲聲嘆啊!!今天又學到了一點小
常識和大家分享囉!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erry52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